零售業人力需求管理科技應用支援計劃

7大常見問題

什麼公司可以申請ReTAAS?

申請企業最多可獲多少資助?

什麼類型的項目可獲得資助?

主要的評審準則為何?

申請時需要提交什麼證明文件?

審批程序需時多久?

如何申請?

常見問題
申請資格

1. 企業申請「零售業人力需求管理科技應用支援計劃」(ReTAAS)需具備甚麼資格?是否只限於中小企?有沒有分店數目限制?

  • 所有按照《商業登記條例》(第310章)在香港登記,並在香港有實質零售業務的非上市企業,不論其店舖數量,均符合申請資格。
  • 本支援計劃不限於中小企。連鎖店或特許加盟公司也可由其總部或特許授予人提出一個申請。
  • 相關企業,即按照《商業登記條例》(第310章) 以不同業務登記,但由相同持有人持有30%或以上擁有權的企業,將被視為同一間企業,以計算累積資助總額 (最高累積資助總額為港幣五萬元)。

2. 申請企業是否必須經營實體店? 網店可否申請?

  • 網店及實體店均可申請ReTAAS資助。

3. 申請企業需要提交甚麼文件以證明它在香港有實質零售業務?

  • 證明企業在香港有實質零售業務的文件包括員工記錄、商業登記証、周年申報表及商業交易文件如發票等。
資助準則

4. 最高資助金額和項目數目為何?

  • 每間企業最多可獲合共港幣五萬元資助,以推廣最多兩個項目。
  • 資助以等額方式提供,即企業最多可獲項目開支50%的資助。

5. ReTAAS項目有否推行時限?

  • 每個獲批項目須於企業與秘書處簽訂項目協議後六個月內完成。

6. 企業可以在一個獲批項目完成前再申請另一項目嗎?

  • 企業在不超出獲批項目數量上限(兩個)和累積資助額上限(港幣五萬元)的情況下,可以在一個獲批項目完成前或後再申請另一個項目,但需在申請表上提供有關已獲批項目的資料(包括項目名稱、獲批金額、實施時間等)。

7. 企業可否就同一項目在申請ReTAAS的同時向其他政府資助計劃申請撥款嗎?

  • 已獲或將獲其他政府資助計劃撥款的項目,將不會在ReTAAS下再獲得資助。

8. 可否提供科技應用實例?

  • 常見科技應用例子包括:電腦銷售點管理(POS)系統、電子商店 (e-Shop) 、電子付款系統、庫存管理系統、安全和監控系統。
  • 申請指引沒有列明的科技亦有機會獲得資助。

9. 可獲資助的支出包括什麼?

  • 申請項目的直接支出可獲得資助,一般包括: 系統軟件、硬件設備、培訓開支等。
  • 資助不可用於申請企業的日常運作開支(如現有僱員的薪金以及一般行政和辦公室費用)。
申請過程及安排

10. 申請審批程序及原則為何?

  • 秘書處會就接獲的申請進行初步評估;如有需要,秘書處會聯絡申請企業要求補充資料。
  • 完成初步評估後,秘書處會將申請及建議提交評審委員會考慮。
  • 評審委員會考慮各申請的個別情況,主要審批原則如下:
    • 企業的申請資格;
    • 建議項目於管理企業人力需求的效益;
    • 建議成本的合理性;
    • 建議實施方案的可行性;
    • 建議科技於零售行業廣泛應用的潛力。

11. 審批程序需時?

  • 秘書處於收妥全部所需的申請資料後,申請企業一般於資料齊備後50至90工作日內批核。

12. 企業將何時收到資助款項?

  • 依據項目建議書在撥款協議上列明的完成日期,或其他由秘書處書面核准的日期或以前,成功地執行項目及產生項目成果;並在完成項目的兩個月內提交完成報告及最終審計帳目且為秘書處所接納後,資助款項會發放予企業。

13. 若申請不獲批准,企業可否再提交申請?

  • 企業只需要就上次申請被拒的原因作出回應或提交額外資料,便可重新提交申請。重新提交的申請將視為新的申請項目,以新申請日期重新排序,並會按相同評審程序進行審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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