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監管流程
秘書處可於簽訂協議後,直至計劃完成後一年內的任何時間,到訪項目相關地點,以確保所有設備的安裝及使用符合批准項目的要求。此等訪查可於有或無事先通知下進行。
現場審查
秘書處將因應項目的執行情況及性質,安排工作人員到現場審查(約一天),以了解工作的進度及成效。
完成報告
企業與秘書處簽訂協議的日期起計6個月內須完成項目,並於完成項目後兩個月內提交完成報告,其樣本可參照申請指引附件三;其內容包括但不限於以下項目:
- 科技應用的總結;
- 與評審委員會批准項目的相異之處的說明;及
- 項目帶來的益處。
核數師注意事項
發放款項
發放核准款項會在企業按規定遞交的完成報告、最終審計帳目及證明企業已按時投入對等資金的文件獲接納後,以回撥形式發放。 有關項目監管的詳情,可參考本計劃 的申請指引。
服務承諾
統計數字
(截至2022年6月30日)接獲申請 | 獲批申請 | 不獲批申請 | 撤回申請 | 批出資助金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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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57 | 541 | 164 | 752 | $19,732,585 |